县域旅游不仅对我国旅游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加,在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中,有35个为全国百强县。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了县城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的重要意义,为县域旅游打开了发展空间。《2022~2023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展望》指出,县域旅游要敢于实践探索与突破,在推动旅游促进以县域为载体城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县域旅游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新型城镇化建设强调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乡统筹、产城互动、和谐发展是其基本特征。旅游是促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路径之一,在破解产业结构差异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生产要素流动性等问题中具有辅助作用。浙江省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核心,扩大县级政府相关权力,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自主权,这一省管县、扩权强县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了县级政府的积极性,也加速了县域旅游的发展和多模式的探索。
文旅赋能找准契合当地的产业优势,促进特色城镇化建设 县域产业发展存在特色不鲜明现象,是由对自身优势产业认识不足、地域文化挖掘不够、县域间产业政策协同性不强等一系列原因造成。2015年浙江省启动了特色小镇建设,明确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强化文旅赋予产业特色功能,为壮大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化生产提供路径,同时激活传统特色产业的复苏与发展,如在“磐安江南药镇”建设中,旅游助力磐安县树立“康养旅居胜地”形象。
旅游加持推动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共享 县域人口流失导致一些公共设施配置无法达到要求,而公共设施配套不足则进一步减弱县域对人口的吸引力。旅游发展带来的游客、投资客等流动人口的增加为公共设施的建设与共享提供了基础。浙江省推出的景区城镇村创建工程、旅游度假区的创建工作,与“两美”浙江、“美丽城镇”和城乡风貌建设等形成合力,推动旅游发展与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化、均等化,推动省、市、县各级公共文化资源与服务下沉。
旅游发展促进城乡要素流动,激活闲置资源 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与自由流动,是激活城镇特别是乡村资源的关键,既需要政府引导,更需要发挥市场作用。浙江省通过对山区26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倾斜、旅游扶持政策倾斜,引导资本要素向这些县域流动;探索从村、镇到县域之间的各种“飞地经济模式”等,以土地要素流动实现规模开发与高效利用;“双招双引”同频共振,各县、乡镇纷纷出台吸引归乡人与新乡人的激励政策。加快国企体制改革,如开化县为满足农文旅融合发展的需要,整合原有文旅集团、新农投集团等国资企业,组建成立“两山集团”;落实“两进两回”推动乡村运营模式的多元化探索,如东阳市千祥镇乡村“共享”模式、江山市大陈村《大陈见面》“演艺+宗祠+群演”模式等。
文旅农融合优化城乡产业结构,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经济多元化与高质量发展是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之一,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为县城建设与乡村振兴提供产业与就业支撑。浙江省通过农产品品牌与乡村旅游目的地品牌共创,如新昌县的“基地+景点+产业”模式,提高了耕地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文旅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的产业链融合,打造城乡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如“缙云烧饼”2021年产值达到27亿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基点,浙江省通过旅游挖掘与提升乡村价值,创新乡村业态,出现了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安吉模式”、传统村落保护与合理利用下的“松阳模式”;以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打破传统行政区划限制,截止2020年,浙江省已有20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并出现了大下姜、大余村、余东村等乡村振兴联合体。
县域旅游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方向
然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大项目建设中的县域层级匹配、“三区三线”划定背景下的空间局限、高质量发展要求下的人才短缺、深度融合进程中的项目分类引导等问题依然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县域旅游发展需要面对与突破的难题。
旅游项目建设中的跨界合作与机制创新 扩权强县也会带来区际壁垒与地方保护,使县域间边界效应强化;县级政府中的部门壁垒与本位主义,使一些好的旅游项目受县域能级、部门能级等的制约。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跨城乡的合作模式与机制创新,是做强做大县域旅游的重要途径。(社会科学报社融媒体“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见社会科学报及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