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下沉毕节市各县(区)开展督察,现场核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群众信访投诉件和省委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件整改情况,初步反馈了核查结果。
赫章县: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将城区新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安顺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处理,实现县城垃圾填埋场整改期间零增长。完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有关审批手续,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实现县城生活垃圾“自产自销”,并通过实施棚改项目,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115户居民搬迁。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引进杭州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垃圾填埋作业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运营管护,规范垃圾填埋作业和渗滤液处置。同时,加快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有效提升。
督察组还对赫章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在了解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后督察组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巩固有关问题整改成效。
七星关区、金海湖新区:督察组分别对江天水泥有限公司、环宇砂厂、三元村砂石场、巨峰商砼搅拌站、小坝污水处理厂、响水乡火山砂石厂、七星关区卓越沥青、黔西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贵州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远大商砼、东清高速七星关段临时砂石厂、田坝桥镇洪达交通沥青搅拌站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在江天水泥有限公司,督察组仔细核查了公司内扬尘整改情况及隔音墙修建情况;在环宇砂厂,督察组对砂厂设施进行了查验;在小坝污水处理厂,督察组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查看了其在线监测装置等。
督察组通过全面了解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后要求,对江天水泥厂的日常环境监管,配套石灰石矿山采区增设雾炮机,进一步加强水泥生产噪声和粉尘污染治理;加强环宇砂厂采区扬尘污染防治;加快整改三元村砂石厂,认真落实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金海湖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应核实巨峰商砼搅拌站生产时布袋除尘器是否正常运行,若未正常运行,依法进行查处;火山矿石厂问题整改要制定实施方案,报金海湖新区整改办,并向村民公开方案和整改进展,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卓越沥青搅拌站尽快完善污水、废气及杨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等手续;远大商砼应完善场地冲洗水收集;洪达交通沥青搅拌站应进一步清理场地。
黔西县:在黔西一、二期污水处理厂,督察组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阅了在线监测数据和数据联网情况;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督察组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调阅了监测数据,对污水进水量、运行负荷等情况进行现场问询;在文峰办事处文峰社区,督察组现场查看了文化路垃圾堆存投诉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岔白工业园区,督察组现场查看了园区污水横流投诉问题和家和塑料制品厂的整改情况;在贵州绿化石材有限公司,督察组现场查看了扬尘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在甘棠镇垃圾填埋场,督察组现场查看了垃圾填埋场库区垃圾压实、覆土作业情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还调阅了在线监测数据;针对2018年8月8日的黔西县钟山镇青山社区投诉件,督察组在青山社区祝丰村现场对投诉调查情况进行了问询,还检查饮用水源地水质以及废渣堆存情况;在青龙煤矿,督察组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阅了在线监测数据;在大关镇七里村黔西县金马肥业有限公司,督察组现查调阅了公司有关证照和手续;在高山煤矿,督察组现场检查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调阅了在线检测设施运行情况和数据联网情况,还现场问询扬尘污染治理设施采购和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督察组通过全面了解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后现场要求,对穿越青龙煤矿的小溪水质进行监测。
纳雍县:督察组先后到纳雍县阳长镇污水处理厂、纳雍县比德煤矿、纳雍县曙光镇桂兴煤矿、纳雍县吊水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雍县火车西站货源站等地,就污水处理厂未运行、部分煤矿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粉煤污染、生态恢复、生活污水及垃圾未有效处理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阳长镇污水处理厂未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纳雍县比德煤矿污水处理设备老化,管理不规范,煤泥压滤水直排;曙光镇桂兴煤矿生态复绿工程正在整改中,其配套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运行管理较差;纳雍县吊水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基础设施已建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已建3座总规模为7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镇政府转运处置,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还有居民未搬迁;火车西站货场未建永久性防尘降尘措施,扬尘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
督察组通过现场核查、查阅相关整改方案、查看在线监测数据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整改点的落实情况,现场反馈所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缺补漏、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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