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郑州市商城路上的路灯也出现了夜间不亮的情况
□策划社区互动运营中心执行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李帅文图
郑州有的路段路灯不亮,是啥原因?大河报·豫视频刊发“路灯的烦恼”系列报道后,引起众多市民和网友的关注,有多位市民反映了身边不亮的路灯问题。其中,有市民提出,既然导致郑州市一些道路路灯管理不善、长年不亮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单位多,以及设计建设出现疏漏,能不能将全市路灯都归到一个单位统一去管理?
垂柳路北段路灯预计本月底可通电使用
3月22日晚上10时,记者赶到了郑州市民多次反映路灯不亮的垂柳路。记者从附近居民处了解到,垂柳路原本是一条断头路,其南段(池北路至科学大道)是刚打通不久,其北段(池北路至白桦路)是前几年修建完成。
之后,记者又赶到了垂柳路与池北路交叉口往北的垂柳路段,该段道路两边安装有路灯,但确实没有亮。附近居民介绍说,这段垂柳路是在2018年交付的,当时还亮过几天灯,之后一直没亮过,他们也是多次反映,得到的回复是没有电源,之前用的也是临时电。
“因为没有路灯,晚上非常暗,这两年经常有车玻璃被砸,商户被盗。”一位居民说。
记者从郑州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路灯科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垂柳路北段路灯不亮是因为电源问题。目前,电源点申请已经通过,相关线路正在施工,预计本月底,该段路灯就能通电使用。
能否将全市路灯统一管理?
郑州市民栾先生反映称,2019年前后建成交付的二七区金海路(大学路与郑密路段)、四季路(金海路与鼎盛大道段)、向荣路(大学路与嵩山南路段)都是路灯设施齐全,就是一直不亮。
栾先生说,跟相关部门反映后,二七区建设部门回复说,路灯一直不亮是因为之前没有照明电源,去年年底才解决了电源问题,啥时候接通电源,还没定具体时间。
栾先生说,他通过反映得知,四季路是区建道路,金海路、向荣路是市建道路。而且,他还在去年留意了很长时间的嵩山南路(南三环与南四环段)路灯情况,一年365天,这段主干道只亮灯了300天左右,每次不亮也没有通知。
市民李先生反映说,他们家门口有一段路的路灯也是时亮时不亮,好几个路灯的灯泡早就坏了,因为不知道归谁管,也不知道该向谁反映。“要不是看了大河报的报道,我还不知道咱们郑州的路灯主家有这么多。”
李先生建议,能不能把咱全市的路灯统一管理,专业单位干专业事儿,让一个单位统一管理起来,这样不仅能更好地管养,市民发现路灯不亮,打一个电话,就能马上解决。或者,像之前大河报报道的咱郑州市窨井盖治理,成立一个联席会,把所有管理单位联合起来,好好地把不亮的路灯整治一下。
为啥郑州路灯没有统一管理?
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灯饰处)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首先,市灯饰处管养的市内五区路灯电费,是由市财政部门直接与供电部门结算。由于各开发区发展建设历史等原因,其路灯供电网络没有与市内五区连通,所以其路灯管养,以及产生的电费也一直是由各开发区负责。还有各区的夜间亮化,也一直是由各区管理。
另外,整个三环道路(北三环、西三环、南三环、东三环)、陇海路高架桥等,都是3P项目,其照明路灯管养也是由3P项目方负责,相关资金也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拨付。还有四环、华夏大道等新建道路是由交通部门建设,路灯也是由其管理,相关经费已经包含路灯照明产生的费用。
此外,还有游园、公园、廊道绿化等照明,是由园林部门建设,建设经费中,也已包含有照明供电的费用。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综上所述,由于用电网络和建设单位不同,以及相关资金等问题,牵扯方面太多,所以郑州市区的路灯管养很难形成统一管理。如果是成立相关联席会议,推动路灯设施管理的话,是有希望解决路灯不亮问题的。
解决路灯不亮,郑州已经开始着手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于郑州长年路灯不亮的问题,从去年11月开始,郑州市就已经开始有序推进天河北路等44条已竣工路段的照明设施整治工作,该项工作由市灯饰处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补栽路灯、更换灯头、敷设电缆等。目前,天河北路等44条已竣工路段照明设施整改工程已完成立项及招标工作。
其中,宏明路(渠东路-花园路)、魏庄西街(航海路-紫东路)路段自10年前建成后一直未移交,由于缺少电源和线路受损等问题导致长年不亮灯。去年11月份,市灯饰处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推进了这两条路的路灯整治移交工作,并对路灯不亮的相关问题进行整修。
目前,宏明路、魏庄西街已经相继完成整治实现亮灯。另外,其他路段的照明设施整改工作也会陆续进行,逐步完成整改后,就会实现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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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解决城市道路照明移交工作中主要存在的四方面问题,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了以下解决指导意见:
路灯电源问题。部分道路路灯电源负荷需要增容,或无法就近取电,有些项目可就近接入电源点,电源点建设问题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实施。
工程质量问题。经过建设、监理、施工、管理维护四方共同查验,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集中在电缆未贯通、接地电阻不合格、未亮灯、电缆包扎不合格等工程缺陷、结构性缺失方面,这些施工质量问题直接影响照明设施的功能实现,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完毕并且实现亮灯即可进入移交程序。
在路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发改委下达计划并完成立项后,市灯饰处组织调配人员进行义务维修,解决因此类问题导致的城市路灯不亮的问题。
未向市灯饰处提供移交材料。由于郑州市路灯建设采取“建管分离”原则,某些建设方未向市灯饰处提供移交验收材料,属于未完工工程,应遵照现行移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