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帅标
通讯员 曾妍 张睿
为大力宣传湖南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11月12日,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多元解纷三湘行”体验式采访活动第一站来到了浏阳市人民法院。
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如何让简单案件快速审结,而复杂重大疑难案件精细审判?浏阳法院又有哪些好的经验与举措,《法制日报》记者跟随采访团一行探寻其中答案。
108名人民陪审员成调解能手
“因多次向物业反应房子漏水的问题,物业都没有来维修,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我房子漏水的问题,除此之外,物业在小区管理上还存在其他问题,引起业主极大不满。”家住浏阳市荷花街道的李某红,在不满物业服务的情况下,不愿继续缴纳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11月12日,《法制日报》记者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亲自体验了这起案件的调解过程。
该案中,浏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托专职调解员杨金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当事人业主李某红即日付清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所欠缴的物业费2819元,本案诉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李某红承担。”不到20分钟,杨金当场宣布调解结果。李某红当场将所欠缴的物业费交给物业管理人员,案件得到了成功调解。
从诉前分流,到委托调解,再到速裁,浏阳市人民法院专门组建了一支由6名专职调解员、15名专技调解员、45名律师调解员、108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每个工作日都由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坐班对接调解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三员”人熟事熟专业熟的优势,切实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形成了枫桥经验在浏阳的生动实践。
据浏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可可介绍,疑难复杂的案件、特别程序的案件、身份关系不确认的案件,不进行诉前调解处理。在此之外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人民陪审员来就可以组织进行调解了。“我们审理比较多的案件包括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有合同类的纠纷案件,其中也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类的纠纷案件等等。”
2018年至今,依托人民陪审员在内的“三员”,浏阳市人民法院已经成功调处各类纠纷3678件。
让“法言法语”更接地气
“可以允许明年还这笔钱,建议分三批次进行偿还,这样的话你压力也会小点,自己考虑好。”在浏阳市人民法院沙市法庭,人民陪审员王正春、特邀调解员罗建购正对一起民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2016年3月15日,张某、梨某云在下辖淳口支行处办理福祥便民卡,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并于2017年3月17日借款3万元,用于开精品店进货,期限为1年,约定于2018年3月17日到期。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上门、电话催收,但至今仍结欠贷款本金28899.99元。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偿还金额与分期偿还时间产生摩擦,王正春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单独交流。
“他2017年在我们银行贷款的30000元到现在还只还了1000元利息。我们行长说了,年底前必须还15000元,不然我没法交差。”原告代理人小凌着急的说道。
“小凌,你也看到了,如果他是个年底能拿出15000元的人,也不会欠钱不还了。是不是稍微退让一下,年底前还一部分,明年端午节还一部分,国庆节前把剩余的本息全部结清。”王正春耐心地做着劝解工作,并向小凌介绍其“分期三步走”的还款方案。最终,原告被调解员的耐心和入情入理的分析所感,同意该方案。
审判员王先珍随即打印《诉前调解笔录》,并请双方当事人现场签字。“案件调解成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调解书,赋予它法律的强制效果,这样一来,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让当事人更为满意。”王先珍介绍道。
王先珍表示,人民陪审员都是来自各行各业,均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及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他们利用群众代表身份参与案件的调解,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据了解,王正春此前在当地司法所和城建部门工作,对调解工作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他坦言:“调解不是生硬地宣扬法律条文,它是以法律为基础,讲究的是情和理,用百姓听得懂的土话说法,让‘法言法语”更接地气,更容易达到融法于情、融法于理的目的。”
据统计,2013年,浏阳法院收案突破了10000件,2016年收案突破20000件,2013年至2016年案件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7%,而推进包括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调在内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后,2017年到2018年,该院案件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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