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以林某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东莞市虎门镇一小区通过威胁恐吓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建筑材料,并强行收取搬运费、白蚁防治费,非法收受小区业主钱财,欺行霸市,社会影响恶劣。2020年8月5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上述涉恶犯罪团伙13人公开作出一审宣判。案犯林某伟获刑两年半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12名同伙分别获刑两年半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到8000元不等。
垄断小区装修市场 欺行霸市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2月始,盛某华、黄某、贺某山、曾某冬、蔡某清、欧阳某华、邓某伙同林某伟、罗某好、罗某业、梁某、覃某彬、龙某亮等人,通过强迫他人购买建筑材料和强行收取搬运费、白蚁防治费等方式,形成恶势力团伙,以威胁、恐吓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作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2月,林某伟通过广州萨弗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分公司(简称“萨弗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另案处理)与盛某华(萨弗公司副总经理)联系,林某伟与萨弗公司签订协议承包东莞市虎门镇金湾花园长堤1号小区的垃圾清运等业务,垃圾清运费按比例分配。在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承包期间,林某伟聘请罗某好、梁某、覃某彬、龙某亮等人组建搬运队,罗某业协助罗某好管理搬运队。
林某伟要求黄某(萨弗公司管理处经理)配合搬运队垄断小区的搬运业务,盛某华、黄某指使贺某山(萨弗公司管理人员)、曾某冬、蔡某清、欧阳某华、邓某(四人均系萨弗公司保安队长)帮助搬运队阻拦业主自行搬运外购材料入户,强迫业主有偿接受搬运服务,同时禁止外来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进入小区,帮助搬运队高价销售水泥、沙石牟利。经审计,搬运队共强行收取小区多名业主的搬运费17.6万多元,强行买卖水泥沙石等材料费14.4万多元,合计共32万多元。
盛某华、黄某、贺某山还通过在萨弗公司设置装修许可、指定其他公司消费等方式,强行收取多名业主每平方米8元的白蚁防治费,其中4元由黄某、贺某山按比例提成。经审计,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共收取白蚁防治费金额合计12.8万多元。
此外,黄某、贺某山、曾某冬还收受该小区5名业主的钱财,同意相关业主违反规划加建隔层,或在管理过程中向业主索取其他不合理费用,金额从1.3万元到6万元不等。
2019年8月,公安机关先后将上述作案人员抓获归案。
13人获刑并处罚金 最高罚金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盛某华、贺某山、黄某作为萨弗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冬、蔡某清、欧阳某华、邓某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贺某山、黄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林某伟、罗某好、梁某、罗某业、覃某彬、龙某亮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以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贺某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林某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并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其他同伙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罚金15万元至8000元不等。
【记者】于羽佳
【通讯员】黄彩华
【作者】 于羽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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