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日前在长春调研时强调,要聚焦生态强省建设目标,扎实做好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篇大文章。
查干湖就是一个缩影。5年来,吉林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与旅游并举,推动查干湖“相得益彰”道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实。如今的查干湖,生态美连着旅游旺、百姓富,成为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写照。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以自然环境为基础,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旅游形式,不仅能满足人们对于自然生态体验的需求,而且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传承文化遗产等都具有积极作用。可以说,生态旅游是连接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一座桥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但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因此,在发展生态旅游过程中,要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使二者相得益彰。
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旅游就无从谈起。政府相关部门应依法对旅游开发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严厉打击捕猎和砍伐树木等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注重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引导鼓励游客在享受自然生态美景的同时,增强对自然生态的认识和尊重,做到文明旅游、绿色消费,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
发展生态旅游应重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旅游产品的创新是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围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因地制宜,大力推动生态旅游的本地化和特色化。比如,发展特色文旅、商贸、美食、民宿、生态农业等,建立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美丽经济”体系。
发展生态旅游应强化对旅游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加强旅游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是确保生态旅游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设定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规定,制定合理的旅游承载量、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建立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等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展示当地独特的自然风光和文化特色,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定期组织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防止因过度商业化导致的生态压力增大,确保旅游开发活动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统筹生态保护和发展生态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等多方共同参与。只有在发展生态旅游的同时,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保护好珍贵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才能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