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被抓,是找关系还是找律师?
近年来,随着以甲基苯丙胺为代表的合成毒品在我国滥用人数的不断增长,国内制造合成毒品犯罪呈加剧之势,个别地区制造、运输、贩卖合成毒品犯罪突出。
在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毒品犯罪司法大数据中,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2万件,全国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733人,重刑率为21.9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89个百分点。毒品犯罪如此之多,刑罚力度如此之重,当事人一旦牵涉其中,往往是能不能保住命的问题,这个时候家属应当做些什么呢?
找关系?打招呼?no!!!
在以往接到的咨询中或者办理的案件中,经常有当事人家属上来就问律师“你有没有关系?能不能把人保出来?花多少钱都没有关系。”中国是人情社会,不可否认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某些案件确实存在“人情案”、“金钱案”,那么毒品犯罪,是否可以通过人情、金钱把人捞出来、把事情搞平呢?笔者的观点:不可能。
首先,毒品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是我国刑事法律、政策严厉打击的犯罪,公安部1998年组建禁毒局,下辖各基层公安有数量庞大的缉毒警察,主要职责就是打击毒品犯罪,这种要案找关系保人,无异于顶风作案。
其次,毒品犯罪往往都是大案。在最高法公布的大数据中,2017年全国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733人,重刑率为21.93%,以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为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见刑罚严重程度,一旦牵涉其中,往往是能不能保住命的问题,这个时候寄希望于找关系摆平案件无异于蚂蚁撼树。
再者,吸贩毒人员刑满释放后再犯率非常之高,很多都是一旦沾染,终身跟随,即便有些家属确实能够找到所谓的关系,这些被找到的手握权力的人,也不敢“伸手”,对他们来说,一旦现在“帮忙”,就得一直“帮忙”,今天帮忙捞出来了,明天说不定又涉毒抓进去了,今天的帮忙说不定就成为了犯罪分子明天争取立功、减刑的线索。
所以,毒品犯罪家属寄希望于找人找关系是不可行的,最终的结果往往是错过律师最佳辩护时间,严重的更是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那么家属应当做些什么呢?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介入。嫌疑人一旦被羁押,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情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告知家属的关心,缓解犯罪嫌疑人的情绪。
2、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3、为犯罪嫌疑人讲解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4、了解案情、掌握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线索,帮助及时固定证据,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
有的当事人失去自由后,以为被社会被家庭放弃而自暴自弃,面对侦查部门的讯问大包大揽,导致最终量刑畸重。有些零星单线贩毒案件,本身证据就存在问题,如果律师能第一时间介入提出律师意见,没批捕的可能就不批捕,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可能退回补充侦查,也可能做不起诉处理,避免了当事人被白白羁押。
版权声明:本文图片和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