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清算罪立案标准(妨害清算罪司法解释)
基本案情小陈系A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在对A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过程中,小陈私设账目、伪造会计凭证(虚设债权人、职工名册、工资、医药费、取暖费、独生子女费),虚增债务1000 余万元,编造企业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使A公司出现了300%的高额负债率。基于以上虚假申请,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6日下达了民事裁定,裁定A公司破产终结,造成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76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终结后,小陈非法获利1200余万元。小陈在A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资产过程中,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采取弄虚作假、隐匿转移企业资产、虚增债务等手段,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正常的清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清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