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非法吸存最新司法解释)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人数达到30人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达到10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3)吸收存款数额四分之三以上未被退回的。
(4)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者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