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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

   时间:2023-04-17 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使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房屋办理了贷款,如果在男女双方结婚后,房屋依然有贷款尚未还清,则此时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是比较困难的,一般需要将房屋贷款结清并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后再增加房屋共有人,即将配偶变更为房屋共有产权人。

如果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则该房屋依照我国不动产公示公信原则,属于其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将配偶变更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则视为将其所单独享有房屋使用、占有等权利部分赠与给配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

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常常会签订价格不同的两份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阳合同”,系由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价格一般都很低。

在成都地区一般只要不低于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各区域情况发布的指导价格即可办理登记,并依据此价格交纳各项税费。这种操作方式确实可以为买卖双方尤其是买方节省不少税费(尽管法律规定交易税是由卖方承担,但实际操作中一般已由卖方将其转嫁给了买方)。

“阳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实际上是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价格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目的是少缴税金。这一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法院一般都判定其无效,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但举证证明“阳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在于主张该合同无效的一方(一般系卖方)。为了便于卖方举证,在“阴合同”中对此问题则要做专门的技术性处理了。

所谓“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签订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价格一般都符合市场行情,充分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购买价格和意图。

为了解决“阴阳合同”部分内容(尤其是有关价格的约定)的相互冲突问题,双方应在“阴合同”中特别注明“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并用于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仅用于办理房屋买卖备案和权属登记之用,不能用于确定甲乙权利义务的根据”等字样。

通过此方法一般可以规避“阴阳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问题。

房屋多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财产,物权法第95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97条也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须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而过去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多以家庭成员中的一人作为产权人,有的登记了共有权人,有的则根本没有登记共有权人而实际上是有共有权人的,因此,很难通过房产证直接查清房屋所有权人员。

二手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1、购房资格核验和房屋产权核验。

2、网签合同。

3、税务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申请书原件(由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这包括买卖双方的。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并复印。

8、其他有关资料。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房屋权属清晰,了解房屋权属,俗称“摸家底”,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卖方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直接决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两证、“房改房”得有房改协议,而且产权人和卖方必须是同一人,不然虚假售卖,或买了房办不了证,都将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

(二)物业交割清晰。物业交割包括水、电、煤气、停车费,以及物管费等,这些金额虽不大,但是交割不清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果原业主拖欠房屋有关债务会给新业主入住带来困扰。

(三)付款时间清晰。买卖双方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时支付,约定绝对日期,不要用“过户后付余款”,此种约定过于模糊,“过户”有很多时间点,如递交过户资料、两证均已至买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四)税费承担清晰。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金额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均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该事前明确,以防止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五)违约责任清晰。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都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双方责权,确定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约束双方义务的履行,即使发生分歧也有据可依,进行追究。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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