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国家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是可以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而有些土地是永久的征收,有些土地是临时征收的。征收土地就需要进行补偿,永久性的征收补偿标准很多人都比较清楚,但临时性的征地却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标准是什么。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主要跟土地性质、地区挂钩,最终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1、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2、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3、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实行一次性补偿。
4、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5、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临时用地的征地补偿的法律知识科普。如果您的临时用地属于合法用地,在面临征收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如果补偿确实不合理,那么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的。